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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天津市第二殡仪馆招聘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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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(试行)》(津人社局发〔2011〕10号)规定,为了弥补人员不足,保证工作正常开展,我单位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招聘单位基本情况

单位名称:天津市第二殡仪馆

单位地址:天津市东丽区津滨大道199号

单位性质:财政补助事业单位

单位职责:提供殡仪服务,殡葬法规宣传,殡葬礼仪服务,遗体处置服务,骨灰安葬服务,丧葬用品服务。

二、招聘岗位及数量

招聘岗位、数量和职责详见《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》(附件)。

三、招聘人员条件
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
(二)遵守宪法和法律,品行良好,无违法违纪记录;

(三)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;

(四)身体健康,无不良嗜好;

(五)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四、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得参加此次招聘:

(一)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;

(二)曾被开除公职的;

(三)现役军人;

(四)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;

(五)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,在禁考期限的;

(六)法律、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。

因隐瞒以上不得参加此次招聘内容而被聘用者,一经举报或查出情况属实,用人单位可以立即予以辞退,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,责任由报考人员负责。

五、招聘信息发布

根据招聘方案,于2019年10月14日起在天津市民政局官网(http://mz.tj.gov.cn/)和中天人力资源网(http://www.cnthr.com)发布公告、岗位招聘计划。

六、报名与资格审查

考生报名及缴纳考试服务费用均在中天人力资源网(http://www.cnthr.com)网上进行。

网上报名时间:10月23日9:00至10月28日16:00。

资格审查时间:10月23日9:00至10月29日16:00。

网上缴费时间:10月23日9:00至10月30日16:00。

报考年龄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10月23日。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方法是:报考人员参加工作的时间起止月按足月计算,截止时间到2019年10月。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、准确,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,一经查实,即取消报考资格。对伪造、擅自涂改有关证件、材料、信息,骗取考试资格的,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,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。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后的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,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。

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低于3:1,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。

七、考试

1、考试包括笔试和考核。

报考人员应按照《准考证》上确定的时间、地点参加考试。

2、笔试

笔试委托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提供考试服务。

笔试采取闭卷形式,笔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,笔试科目为《综合职业能力测试》,考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电工专业知识。满分为100分,保留1位小数。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与电工专业知识的分值比例为3:7,题型为客观题。

2019年11月7日9:00开始,考生可从网上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。

笔试时间:2019年11月9日(具体时间、地点详见准考证)

2019年11月13日,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。

3、考核

考核委托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提供考试服务。

考核内容为电工专业操作。满分为100分,保留1位小数。

笔试结束后,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,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考核人选1:3的比例,确定岗位进入考核的人选名单。招聘岗位进入考核的人数达不到1:3比例时,按照该岗位进入考核的实际人数进行考核。

考核前,进入考核的人选需持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。资格复审不合格的,取消考核资格;未按照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,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。因取消或放弃考核资格形成的空额,招聘单位根据需要,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

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9年11月18日9:00至11月22日16:00上网缴纳考核考务费。2019年11月28日9:00开始,考生可从网上下载打印考核准考证。

考核时间:2019年11月30日(具体时间、地点详见准考证)

4、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

笔试成绩和考核成绩各占50%。

具体为:总成绩=笔试成绩×50%+考核成绩×50%。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。

2019年12月3日,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。

八、体检

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,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:1的比例,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。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,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,按照考核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。如仍出现并列情况,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。

体检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规定执行。非招聘单位原因,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、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,视为自动放弃。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,招聘单位根据需要,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

九、考察

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。考察应当做到全面、客观、公正。考察内容应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业务能力、工作实绩等情况,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。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,不予聘用。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,不再进行递补。

十、拟聘用人员名单的确定及其公布方式

对拟聘用人员,将在天津市民政局官网(http://mz.tj.gov.cn/)和中天人力资源网(http://www.cnthr.com)统一进行公示。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、招聘岗位、拟聘用人员姓名、性别、准考证号、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,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。报考人员公示、备案和办理聘用合同等环节出现岗位空缺,不再进行递补。

十一、咨询电话、举报或投诉电话

报名咨询电话:24718472

(工作日上午9:00—12:00,下午14:00—16:00)

考务咨询电话:23266305监督电话;23412611

(工作日上午9:00—12:00,下午14:00—17:00)

点击下载>>>

天津市第二殡仪馆公开招聘计划表.xls

天津市第二殡仪馆

2019年10月1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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